“与此相似的是,称作害怕的不安状态(the
state of agitation)……并不仅仅或者主要地作为具有危险性的‘干扰刺激’(disturbing sitmuli)的一种结果而引起,而是作为一种最初的内部生理状态的结果而引起,为了找到一个较好的名,我们可以把这种最初的内部生理状态称为胆怯(timidity),这种胆怯肯定存在,否则动物便不会对这种‘干扰刺激’产生敏感”(pp.273-274)。
托尔曼提出这种解释的主要理由是,同样的实际物体可能引起不同的情绪,以及与这些情绪相应的反应,例如,害怕和好斗。这里我再摘引一些片段:
“恐惧和好斗是对激发性的干扰刺激情境的脱逃。但是,在这两种情形里,其脱逃方式是明显不同的。”“当情境是同一种环境物体时,恐惧和好斗特征中的这种差异尤其明显和突出……它在一个个体中引起恐惧,而在另一个个体中则引起好斗。……如果以往的训练是相等的或相似的,……如果它(动物)具有我们称之为胆怯的大量起始的生理状态,那么,便会引起它的恐惧冲动……,另一方面,如果……它具有大量好斗的起始状态,他的好斗冲动将被引起”(pp.280-281)。
我将试图根据我们的术语和我们的体系讨论这个观点,暂且不顾下述事实,即
“胆怯或好斗的大量起始状态
”几乎不可能作为最终解释而被接受。为了评价托尔曼的论点,我们必须区分两种情形;在第一种情形里,把同样的实际物体用两种不同的相貌特征呈现给两个不同的人;在第二种情形里,相貌特征相同,但反应却不同。
我们为第一种情形选择了下面的例子:两个人遇到了同一个流氓。两个人中一人是作家,从未参加过任何体育锻炼,另一人则是一流的职业拳击手。对第一个人来说,流氓看上去是令人生畏的,但是对第二个人来说,流氓看上去仅仅是一个软弱无力的牛皮大王。这究竟是为什么?因为第一个人具有大量的胆怯性,干脆地说,他是个胆小鬼,可是,第二个人却具有等量的好斗性,我们是否也可以直率地称他为一个无赖呢?至少我暂时不承认这种解释是必须的,尽管它是可能的。我们的作家也许是极度好斗的,而我们的拳击手,像卡塞尔
·庇隆(
Cashel Byron)那样,结婚以后变成了一个完全温文尔雅的人,可是,对前者来说,流氓仍然显得可怕,而对后者来说,流氓则显得可鄙。我们关于相貌特征的假设允许我们解释这种可能性。我们从此刻实现的特定的物体-自我组织中派生出相貌特征。这种组织像一切组织那样,有赖于被组织物体的相对特性。现在,在作家的场内,有着这个庞大而又笨重的家伙,也就是生理上的巨人,还有作家自己的自我,它在生理上是微小而脆弱的:这便是流氓看上去显得可怕的充分理由。相反,对职业拳击手来说,其生理自我可能比他对手的生理自我强大得多,结果,流氓的相貌特征成为虚假的力量。我们同意托尔曼,因为我们也强调自我对另一个人的相貌特征的影响,但是我们在对这种影响的解释上与托尔曼意见不一。
我们将使我们的例子更深入一步。这两个人在遇到流氓时怎么办呢?根据托尔曼的理论,作家是否设法逃跑,而职业拳击手则
“对流氓的颚骨予以重重地一击
”呢?这又是一种现实的可能性。但是,也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作家投入了战斗,结果被惨重地打了一顿,而拳击手则仅仅轻蔑地耸耸肩膀转身走了。这类行为尤其令人感兴趣,因为它们反映了行为的一种新的复杂性,这是我们尚未讨论过的。然而,我们充分意识到这样的事实,一切活动都对现存的组织产生影响,并且倾向于使有机体不受伤害。我们也将同样的概念应用于整个场的自我部分。那么,如果我们的作家逃走的话,他的自我将会发生什么情况?很可能他避免了人身伤害,但他肯定会感到羞辱,这种影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的,我们将在后面给予系统探讨。这里,我们可以充分地说,如果作家逃走的话,那么,他的自我系统将会建立起新的应力,尤其在自己(
self)内部,建立起新的应力,如果这些应力十分强烈的话,那么我们的作家便不会转向脱逃,而是会面对危险。我们当然没有必要将同样的思路应用到职业拳击手身上。我们的讨论已经向我们表明,托尔曼的讨论基础太狭隘了,行为的复杂性从动力角度讲要比他的系统所容许的大得多。
现在,让我们转向第二种情形。一个物体看上去具有威胁性,对此,如同每种情形的讨论所表明的那样,也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活动方式。至于这些方式中哪一种方式实际上被采用,这要视大量情况而定。活动对自我产生的影响是其中之一,但是,其他情况也同样起作用;我们的反应会以最迅速和最简单的方式产生解除,这一事实可能决定了实际的选择。至于在某种情形里,动力的应力条件只有一种解除方式,问题也只有一种解决办法,这种情形在心理生活和机体生活中是极为少见的。甚至在知觉中,当我们研究两可的图形时,我们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境。总之,认为脱逃导源于先前存在的胆怯状态,战斗导源于先前存在的好斗状态,看来这不是一种恰当的解释。动力情境是十分复杂的,在这种动力情境中,自我-物体力量可能在控制执行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执行者的实际控制
当我们考虑控制执行者的所有因素时,尽管动力情境看来较为复杂,但它实际上要复杂得多。这是因为,无论何时,尽管有许多因素不在控制之中,但它们可能是相当复杂的。自我(我们已经表明,它是一种复杂的结构)包含了大量处于压力之下的亚系统,它们可以通过某种活动或其他因素而得到解除。但是,大多数应力肯定暂时得不到解除,这是很自然的。于是,问题便产生了,在所有可能的因素中,哪些因素会在特定时刻得到控制
——我们必须在这些可能的因素中包括纯粹的场力和物体
-自我的力量,还有纯粹的自我力量。依照我们目前的知识,不可能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这样一种答案(当它为一些具体的例子所提供时)不仅要考虑个体本身的因素,而且还要考虑它们的相互作用,包括自我系统的结构和相互联结,因为任何一个活动所具有的结果,不仅涉及到特殊力量,而且涉及到整个自我及其与环境的关系。
活动的一般原理
一切活动都是使存在于整个场内的应力得以减弱或解除的过程。由于这种张力的多重性及其相互依存,活动的可能性实际上是无限的。小的活动可能具有巨大的效应。一种活动可以在一个与自我的其余部分相分离并充分支配执行者的自我系统中解除一种应力。这种活动的结果可能彻底改变人的整个生活。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第九章 活动——调节的行为、态度、情绪和意志
本章的任务。调节行为的问题。行为环境如何指引行为。循环过程。行为世界的“适合性”。外显组织的认知价值:现象行为中的外显组织——它的认知价值,顿悟;动限定位的特殊问题。指向的活动——力的图解:动力特征的可变性;行为物体的功能特征。态度及其对行为环境的影响。情绪。根据组织的动力观点研究情绪;内隐的和外显的组织;情绪的动力理论;实验证据;情绪行为的生理变化。意志:麦独孤的策动论;勒温的概念。结论和展望。
本章的任务
在上一章,我们讨论了我们第二章(见边码p.67)系统阐述过的纲要的第(3)点和第(4)点。我们已经研究过自我(Ego),证明了将自我与其环境场(environmental
field)联结起来的一些力量。这两种研究必须继续下去。与第(3)点有关的是,我们必须讨论自我中情绪和情操(sentiment)的地位,这个问题在前面曾被相当偶然地提到过,至于与第(4)点有关的问题,我们必须十分详尽地讨论自我一场的关系(Ego-field
relationships),尤其是场在自我的影响下所经历的稳定转化,它的需要和难需要(quasi-needs),它的欲望、意愿、决心和态度。最后,我们必须补充第(5)点,也就是最后一点的讨论,它涉及行为与地理环境(geographical
environment)的关系,行为的认知方面或调节方面(cognitiv or adjustive aspect)。
调节行为的问题
我们将用上述的最后一个问题来开始我们的讨论。根据我们的理论,行为(behaviour )是由整个心物场的(psychophysicalfield)特性来决定的,也就是说,是由自我的动力结构(dynamicstructure)和自我的心物环境的动力结构来决定的。那么,“适应的”行为(adapted
behaviour)又是为什么的呢?在有机体的心物场内导致新的稳定的行为,为什么还要完成在它的地理环境中保护有机体的任务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存在于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或心物环境)之间的关系之中,存在于这种关系所引起的行为环境(或心物环境)在任何一种行为活动中经历的变化之中。
找看到一个物体在找前方上空飞过,我站在一旁,或者伸手想去抓住他。在第一种情形里,物体(譬如说一只球)在我的行为环境和我的地理环境中飞过我的身边;然而,在第二种情形里,恰恰相反,如果我十分熟练的话,球将被我从行为角度和地理角度抓在手中。因此,在正常条件下,行为场内的某些结果只能通过地理环境中的相应结果而产生。只有当实际的球与我实际的手真正接触时,行为的球才出现在我的行为的手中。由此可见,由行为世界所指引并与行为世界相适应的行为,一定会在与此情形相似的情况下与地理世界相适应。
行为环境如何指引行为
这里,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即行为世界如何指引行为,或者,用我们的术语来说,它是如何控制执行者的呢?如果有一个物体朝我们飞来,毫无疑问,我们会挪动身子以回避它。但是,在我们的神经系统里又发生了什么情况呢?对于这一运动物体的知觉,神经系统是如何支配我们的肌肉的呢?
拒斥刺激-反应理论
在我们的反射活动(reflex action)理论中,我们曾讨论过一个相似的问题。我们发现了传统的通路假设(Pathway
hypothe-sis)或联结假设(connection hypthesis),按照这种假设,神经支配被解释成神经兴奋从业已建立的反射弧(reflexare)的传入神经向传出神经进行简单的传递。一种类似的假设被提出,以解释我们的上述例子;有些心理学家很可能倾向于把反射弧概念直接接纳过来,而不作任何修改;心理学家把我们躲避飞来的射箭的这种活动解释为是由于刺激和反应之间的原始联结。但是,只有通过偷偷摸摸地引入刺激-反应这个词,这种反射弧理论的简单传递才有可能。反射弧假设是一个解剖学假设,反射弧是一个带有真正的传入部分和传出部分的神经结构,这些传入部分和传出部分会合于神经系统的一个确定地点。从感官表面的某一点出发的一个兴奋被传导到神经中枢的一个确定地点,然后再从那里传至一个特定的传出神经元。但是,如果我们对一块飞过来的石头作出反应的话,反射的起始部分不是我们视网膜上的一个点的刺激或一个图形,而是产生于由实际活动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内的一个运动过程(见第七章)。这样,兴奋从反射弧上的传入神经向传出神经传递的那个端点便丧失了。换言之,反射并非由刺激所引起,传出冲动并非起始于神经中枢的一个特定地点,而是起始于一个由时空刺激模式引起的过程。总之,传统的反射弧或刺激-反应概念必须被修改,以便适应这种情况。事实上,不可能将这种概念还原为简单的例子(反射概念就是从这些简单的例子中派生出来的)。这样一种还原只能采取将兴奋点与反应相联结的方式。正如陈旧的理论在每个视网膜点和动眼系统(oculo-motor
例如,在图
91中,E代表一个人,P代表石头在反射弧的传入部分建立起来的兴奋点,而三条线(线1、线2和线3)则代表三条不同的抛体轨道(trajactories)。于是,同样的刺激——我们之所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