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与人格》节选(一)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研究对象选自本人认识的一些人和朋友,以及一些著名人士和历史人物。另外,在一次对年轻人的研究中,对三千名大学生进行了筛 选,但只有一名大学生可直接作为研究对象,还有一、二十名也许将来可作为研究对象。
我不得不断定,我在老研究对象那里发现的自我实现的类型,对正处在发展中的青年来说是不可能存在的。
因此,与艾维林巴斯金博士和但弗里德曼合作,我们开始对一组相对健康的大学生进行调查。我们任意决定在大学生中选出最健康的1%。虽然继续了两年之久的这次探索在完成之前被迫中断,但它在临床水平上还是非常具有启发意义的。我们希望,这些被选译的 研究对象仍然能同我们保持联系,接受我们进一步的指导。
我们也曾希望小说家和剧作家们所塑造的那些人物能够成为我们的研究对象,但没有发现他们中有哪一个人适用于我们的时代和文化。(这本身就是个引人深思的问题。)
淘汰或选择研究对象所依据的第一个临床定义,除了有消极的一面外,还有积极的一面。消极的选译标准使被选对象中没有神经病、精神变态人格、精神病或在这方面有强烈倾向的人。也许身心疾病要求更仔细的研究和甄别。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进行罗夏测验,但结果证明,这些测验在显示被隐藏的精神变态方面比在选译健康人上更有用。选择的积极标准是自我实现的确定的证据,自我实现还是一个难以确切描述的症候群。为服务于我们讨论的目的,自我实现也许可大致被描述为充分利用和开发天资、能力、潜能等等。这样的人几乎竭尽所能,使自己趋于完美。这使我们想到尼采的告诫;“成为你自己!’她们是一些已经走到,或者正在走向自己力所能及高度的人。他们的潜能也许是个人特质的,或者是泛人种的,这样,自我实现中的自我就不会带有过多的个人主义色彩.
这一标准还意味着,研究对象在过去或现在对安全、归属、爱、尊重和自尊这些基本情感的需要,以及对于理解和知识的认知需要的满足,或者在少数事例里,对这些需要的征服。这就是说,所有研究对象都感到安全和无忧无虑,感到被公认,感到爱和被爱,感到自身的价值并且受到尊重。他们已经明确了自己的哲学、宗教或价值取向。至于基本的满足是自我实现的充分条件还是必要条件,这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问题。也许自我实现意味着基本满足再加上最起码的天才、能力或者(人性的)丰富。
我们采用的选择技术大体上是重复的技术。这种技术以前在对自尊和安全感的人格症候群的研究中使用过。本书第三章对此已有描述 。这种技术简单来说就是:以个人或文化的非技术的信仰作为开始,对自我实现症候群的各种扩大的用法和定义进行比较,然后再更仔细 地给它下定义——在下定义时,仍然采用现实的用法(可称为词典学层次的用法),但是,同时排除在通俗定义中常见的逻辑和事实的自相矛盾。
根据修正过的通俗定义,第一批研究对象小组选出来了,其中一组质量高,一组质量低。以临床风格对这些人进行尽可能仔细的研究,在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最初修正过的通俗定义又按照现在手中的材料进行进一步的修改。这样就得出了第一个临床的定义。按照这一新的定义,对最初的研究对象进行重新筛选,保留一些人,淘汰一些人,并补充一些新的成员。然后,继续对第二种水平的研究对象小组进行临床研究,如果可能,还进行实验和统计研究。这又导致了对第一个临床定义的修改、订正和补充。然后,根据这一新的定义再进行筛选。经过这样不断重复,一个最初模糊、”不科学的通俗概念就能变得越来越精确,在特性上越来越便于操作,因而也越来越科学。
当然,一些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