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8 《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
序不是得到,就是学到
自序
旅程中,一定有一本书,放在我随身的背包里。就算在录像的空档也一样,总会有一本书,在触手可及的地方。
这已经是一种习惯。好像写作对我来说一直是一种习惯。
多年来,保持着这种习惯。习惯,是一种镇定剂、一个护身符,我靠它得安稳。我是一个很喜欢新挑战的人,也是常常想要改变轨道的人,从来不肯循规蹈矩,然而,却不喜欢改变日常生活的习惯。不管在什么样的日子里,只要有一本书,再寒凉的天气,也像在口袋里放了一个暖炉。
有时,它还真的能够发挥无穷作用。
开始构思这篇序时,我正在北京往台湾的飞机上,包包里有一本名叫《追逐日光》(CHASING DAYLIGHT)的书。
历经台风的威胁、转机的订位记录莫名其妙地被取消、被迫拖着大行李箱上机,而行李箱里的酒又被海关"依规定"没收--实在让人一肚子乌烟瘴气,刚坐到座位上那一剎那,我的神经还是紧绷着。伸手探进背包里,我好像气喘发作的病人探到了救命喷剂似的。啊,还好我身边有一本书。
《追逐日光》是尤金欧凯利的最后传记,他是美国KMPG--全球最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这本书出版时,他已经去世了。
这本书是他最后一段生命旅程的记录。
那一年他五十三岁,功成名就,且乐观开朗,有坚固的婚姻,有两个可爱的女儿--最小的女儿才十四岁,同时还是两个稚龄孙子的外公,还有用不完的钱,许多尚待实现的梦想……在这个年龄,一般人想有的他都有了。
忽然,他那当过护士的太太发现他脸颊有点凹陷,他听从建议做健康检查;忽然,医师说,他只剩三个月可活,而且他的身体状况将受癫痫威胁,就算他接受治疗,也最多能撑几个月。
忽然,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可是他还是在极短的时间内,走出了"为什么是我"的怨尤,决定尽情享受这三个月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享受有限的快乐和无可计量的痛苦。他为自己创办的公司找到接班人,然后带着太太到他们一直想要旅游的欧洲城市,安排好自己死亡后的追思礼拜。
他的胆识与能耐,在面临死亡时仍然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将面临死亡的机会当成一份最后的礼物。过去的历练使他具有"接受现实的能力",让他分得清什么是情绪,什么是现实,决定要勇敢面对。
"难道生命的尽头非得是最糟的部分吗?为什么不可以让它变成积极而有建设性的经验,或人生最棒的部分呢?"欧凯利说。
他明白,现实已经不容反抗。虽然死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艰巨的,但却又是必然的。人生自古谁无死?他为什么不能够用不同凡俗的方式?
死神可以带走他,但不能摧毁他的信念。他仍拥有人生美丽的回忆,也为他的妻子和孩子留下一个典范。
他走了以后,和他一样热爱打高尔夫球的妻子说:"他留我孤单一人在高尔夫球场上追逐日光--但是,他却帮我把球摆得好好的,让我能轻松打完这一局。"
一个能够在听闻噩耗后如此清醒而平静的人,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人生,不是得到,就是学到。
如果注定要尘归尘,土归土,每个人都必须空手而来,空手而返,那么,一定要学到。
总有某些坚韧东西,会留在一个不被摧毁的地方。
那就是我们在一生中学到的东西吧。如果将它称作宝石,每个人所制造的款式和材质,如此的不同。
仔细想来,我喜欢旅行的基本原因,和喜欢挑战、喜欢新鲜事是同样的理由。我想要偶尔离开既定的轨道。我是个胆子不算太大的俗人,所以旅行对我来说,是一个最安全的"出轨"方式。
不时离开轨道,我才能抽离我最习惯的环境思考,我的心才不会在不知不觉中变老。
这半年来,我每个月都到北京主持节目。每次三到四天,由于不能直飞的缘故,路程迢遥且旅途劳顿,一下飞机常直奔摄影棚--四十八小时内,要录完一个月的分量,总也还有些乌龙的状况出现……说不累是骗人的。
可是,每一次往返,我总是愉快的,总有些收获,总认识了些新朋友。因为我没有把这个行程设定成"工作",我将它设定成"旅行"。
旅行,总也会有些不按牌理出牌的事情发生。
经过了一些岁月的历练,一些酸甜苦辣的洗礼,我也领悟到一个神秘的道理:"嘿,我知道我的脑袋里有一个秘密按键,如果我将它设定为'享受',那么再辛苦多半也是愉快的。就像有人觉得高空弹跳是个享受(目前对我来说那形同自虐),有人爬世界第一高峰也算享受(对我来说那是找死),有人把到亚马逊河参加马拉松被毒虫咬当享受(这是马拉松名将林义杰说的),而我自小把写作当成享受。因为享受,所以顶多发几句牢骚,无论遭遇到什么事情,总还能抿嘴一笑,没有任何恨意。"
写《追逐日光》的尤金欧凯利也是"更改了设定码"而已。他决定不要让愤怒侵蚀自己最后一段时光,他选择把必须接受的事情,当成礼物。
心态漂亮,虽败犹荣。
我们都只能拥有有限的时光。
在北京录像的时候,有一位记者来采访我,他很认真地准备了采访的问题。有一题是:"听说"你写了不少有关爱情的书,请问你是因为恋爱谈得很好吗?
当然不是。
当然是因为本来对爱情毫无认知,一派任性和傻气,于是自尝苦果,于是开始质疑。有句古话说,三折肱(三次折断手骨)成良医,我在感情中折断手臂或许不到三次,但大伤小伤、碎心爆肝总都少不了。
不敢说自己成了良医,但至少学会了怎么跌伤势会轻一些。
学会疗伤,学会为自己敷药。
学会尽快找到伤口,而不是忽视伤处。被忽视的伤口只会暗自化脓,变成更大的祸害。
学会珍惜,知道一切都不是理所当然该给我的;也明白记恨无益,留不得时,强留更是无聊。
学会改变一下顽固。我认为"一定是这样的"东西常不是真的,这时要勇于承认自己的无知。
学会在该坚持时坚持,该把持时把持。
也学会了更改设定码:"爱情,不是得到,就是学到"。凡是陪过我们一段的人,必有他出现的因由,与他存在于我们记忆中的价值。也许不愿想起,但也不需抹煞,不必言恨。
如果爱情曾经伤害过我们,何尝不是我们先点头同意。
如同生与死,是人生必有的入口与出口;苦与乐,都是爱情的面相--如果没有得到什么,那就学到些什么吧。
辑1搞暧昧
没有到手的爱情,韵味最深长;
停留在暧昧期的爱情,最大的好处在于不用想未来,只要享受现在。
劈腿已经不时髦了,现在最时髦的感觉是搞暧昧。
小苹二十岁,暑假在加油站打工时,认识了志鸿,两人朝夕相处,彼此都很有好感。志鸿总是保持着微笑,像一个小太阳,不管工作再辛苦,因为可以看见他,听见他的嘘寒问暖,小苹每一天都活得很有动力。
每天早上,她会记得多帮他买一份早餐,而他也总会留心帮她照应一下工作。最快乐的事情是,仿佛有一种默契似地,星期天早上,他总会请她看一部电影。他说他姐姐有一张免费的某大戏院赠票卡,不看白不看。在戏院里,她会把头枕在他的肩上,而他也偶尔会把下巴靠在她头上。
脸红心跳,更胜任何耳鬓厮磨。
这就是暧昧。
小苹其实老早有了男朋友。她是个天真的女孩,好几次想要暗示志鸿,其实身边有别人在,但又暧昧得不让男友来接她下班,因为到上班的第三个礼拜起,这就变成志鸿的专利。
她喜欢坐他的摩托车回家,把手环在他的腰上,心跳得好快,却又假装一切很自然。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了另一个女孩。原来,不只她有个他,他也有个她呀。那个女孩是他的大学同班同学,某晚专程等他下班,她虽然热烈地招呼着她,和她亲切地聊天,但心却像镜子摔在地上一样,碎裂成千万片。
之后,暧昧依然甜美,但已经多了杂质,两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再进一步的可能。她还是很珍惜和他打工的时光,但她知道,当学期开始,当秋天的意味渐渐浓稠,这一段暧昧就会因此而结束。
她对我说:"你曾有一本书,叫做'爱在暧昧不明时最美丽',我现在终于知道,没有到手的爱情,韵味最深长。"
没有真正到手却不能放弃的爱情,叫做"暧昧"。还停留在暧昧期的爱情,最大的好处在于,双方还在呈现自己最美好、最温柔、最善良的一面,不用想未来,只要享受现在,还不需要经历人性的真正考验,也不必为谋合彼此习惯而费尽心力。
辑1我爱你,一切搞定
"我爱你",是万能的膏药,贴哪里都行;
这三个字看似简单,在貌似忠厚的男人嘴里却是无坚不摧的利器。
"我爱你!"
有天深夜里,这样的简讯映入眼帘。
是谁的大胆告白呢?我不免心惊肉跳。我搜寻了一下记忆,嗯,这是我第一次在简讯中收到"我爱你"这三个字。而老公就在我身边,托着腮对着他的计算机情妇打瞌睡。
我把手机拿到浴室,准备好好端详一番。
第二眼,我心惊胆颤的感觉就消失了。这虽然是我收到的第一个"我爱你"简讯,可惜,竟不是传给我的!
因为"我爱你"之前,还有"前言"--某些手机的回复设定,会将前面收到的简讯复述一次。传给我的这一通简讯,全文如此:"我累了,我厌倦了职业妇女的生涯,你愿意接纳这样的我吗?可是对你来说,我必然是个沉重的包袱……""我爱你--"
传简讯给我的是小汤,某计算机公司的专业经理人,喜欢美食,所以在我们不定期的美食品尝会中,常看到他"忠厚"端正的国字脸。他目前单身,时间晚了,一定会送在座的女士回家。当女士入座时,也一定会起身为我们拉开椅子。平时不太爱说话,是一个很好的聆听者,任何人讲故事,他都能够津津有味地听着,我曾说他是个好男人,要帮他介绍女朋友。(对不起,为了不要让人对号入座,我对某些资料稍有隐瞒。)
如果没有那一通传错的简讯,我至今一定不知道:我这位"貌似忠厚"的朋友小汤,是个"十二星座女人玩过两遍"的男人。
我发挥我的"福尔摩斯精神",将简讯看了好几遍。嘿,根据我"多年经验"判断,这个女人一定比小汤年纪大,因为会用"职业妇女"这个词的,至少超过三十五岁,年轻女孩只会说"我不想再上班了"。还有,她一定是有夫之妇,还有孩子,否则不会说自己是"沉重的包袱"。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确定小汤是个"职业型花花公子",因为他的回答太高招了,完全懂得女人心,采取模糊化的处理,以不变应万变,不回答"你离婚吧,我娶你"或"我没法娶你"。他并不想要那个包袱,却又不想失去这一段关系。
我的好奇心完全被激发了,忍不住一通电话打过去:"喂,简讯传错是很危险的。"
他一愣:"你说什么?"哈,他还不知道自己一失"指"成千古恨了。
我一五一十将我的推理告诉他,很虚荣地听到他以无可奈何的声音不断说:"嗯,你猜对了……"
我威胁他:"如果你想要堵住我的嘴,有两种方式:一是杀人灭口,二是把故事告诉我,提供题材给我。"
原来那个女人和我一样,英文名字都是菜市名"BETTY",收到那个贝蒂小姐的简讯时,他正在忙,于是先把接到的简讯存起来,等空闲时再回,不幸的是,回到了我这个贝蒂小姐的信箱。
小汤选择后者。我答应"就算把你写出来,也会隐藏你的姓名、职业"。他说,他这十年来,十二星座的女人至少玩完两回,"用过的都说好"(男人的官方说法),他其实不想要为喝任何一头乳牛的牛奶而为它开牧场,所以"我爱你"是个很好的安慰剂。女人逼婚,也是"我爱你";女人问他是否只想玩玩,他也说"我爱你";甚至被女人发现他劈腿,他也会伤心地说"我爱你",如此,就算女人伤心离去,也不太会恨他。
"我爱你"对他来说,简直是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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