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西泮(2~4mg./d )。当激越焦虑的症状缓解后可逐渐停用苯二氮卓类药物继续用抗郁剂治
疗。
2、伴有强迫症状的抑郁症的治疗
药物治疗常使用TCAs 中的氯咪帕明,以用SSRIs 的氟伏沙明、舍曲林、帕罗西汀和氟西汀。
通常使用的剂量较大,如氟伏沙明可用至 200~300mg/d,舍曲林 150~250mg/d,氯咪帕明
150~300mg/d。
3、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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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抗抑郁药物治疗的同时,可合并第二代抗精神病药或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如利培酮、
奋乃静、舒必利等,剂量可根据精神病性症状的严重程度适当进行调整当精神病性症状消失
后,继续治疗 1~2 月,若症状未再出现,可考虑减药,直至停药,减药速度不宜过快,避免
出现撤药综合症。
4、伴有躯体疾病的抑郁障碍的治疗
有效地控制躯体疾病,并积极地治疗抑郁。可选用不良反应少,安全性高的 SSRIs 或 SNRrs
药物。如有肝肾功能障碍者,抗抑郁药的剂量不宜过大。若是躯体疾病伴发抑郁障碍,经治
疗抑郁症状缓解,可考虑逐渐停用抗抑郁药。若是躯体疾病诱发的抑郁障碍,抑郁症状缓解
后仍需继续治疗。
五、难治性抑郁症的药物治疗
1、难治性抑郁症的概念
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较严谨的标准是:应符合ICD-10 或/和 CCMD-3 抑郁发作的诊断标
准;并且用现有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化学结构的抗抑郁药,经足够剂量(治疗量上限,必
要时测血药浓度)、足够疗程治疗(6 周以上),无效或收效甚微者。
难治性抑郁症约占抑郁症患者的 10%~20%。难治性抑郁症是一较复杂的问题。处理颇为棘
手,是目前精神病学面临的难题之一。在诊断难治性抑郁症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 诊
断是否准确?② 患者是否伴有精神病性症状?③ 患者是否得到适当治疗(剂量及疗程)?
④ 不良反应是否影响达到有效治疗剂量?⑤ 患者依从性是否好?⑥ 药物使用方式是否合
适?⑦ 治疗结果是如何评价的?⑧ 是否存在影响疗效的躯体疾病及精神病性障碍?⑨是
否存在其他干扰治疗的因素?
只有全面考虑以上这些问题后,才能对难治疗性抑郁症作出正确的诊断。
2、难治性抑郁症的药物治疗建议
(1)增加抗抑郁药的剂量
增加原用的抗抑郁药的剂量,至最大治疗剂量的上限。在加药过程中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
避免过量中毒。
(2 )抗抑郁药物合并增效剂
具体联用方案可为合用锂盐,锂盐的剂量不宜太大,通常在 750~1000mg/d。一般在合用治
疗后的 7~14 天见效,抑郁症状可获缓解。三环类抗抑郁药与甲状腺素联用:加服三碘甲状
腺素(T3)25ug/d,1 周后加至37.5~50ug/d.可在 1~2 周显效。疗程 1~2 月。不良反应小,但
可能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焦虑、面红。有效率约20%~50%。抗抑郁药与丁螺环酮(buspiron )
联用:丁螺环酮的剂量逐渐增加至20~40mg/d,分3 次口服。抗抑郁药与苯二氮卓类(BZ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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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用:可缓解焦虑,改善睡眠,有利于
华人心语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和心理治疗电话:02784530206
国家注册高级心理咨询师QQ362890071症状是心灵的语言——心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