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33.0 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轻度发作
诊断要点
确诊需要:
(a)应符合复发性抑郁障碍(F33.一)的标准,目前发作应符合轻度抑郁发作(F32.0)的标准;及
(b) 应至少两次发作,每次持续时间至少两周,两次发作之间应有几个月无明显心境紊乱。否则,诊断应为其它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F38.1)。
第五位数码用以标明目前发作中是否存在躯体性症状:
F33.00 不伴躯体症状
(见 F32.00)
F33.01 伴躯体症状
(见F32.01)
若需要,可标明既往发作中占优势的类型(轻度或中度,重度,不确定
F38.1 其它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
F38.1 复发性短暂抑郁障碍
反复出现的短暂抑郁发作,在既往一年中大约每月出现一次,每次抑郁发作持续时间都不足两周(典型的为2一3天,缓解完全),但能够符合轻度、中度、或重度抑郁发作(F32.0、F32.1、F32.3)的症状学标准。
鉴别诊断与恶劣心境的病人相反,这类患者在大多数时间不感到抑郁。如果抑郁发作仅与月经周期有关应归于F38.8,并附上第二个编码(N94.8,与女性生殖器官和月经周期有关的其它特定状况)以说明潜在原因。
引言
将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的障碍放在同一个大类,一是因为它们都与神经症的概念有历史的联系;同时,这些障碍的相当一部分(虽然并不确定)与心理因素有关。正如本书前言中提到的,神经症的概念已不再是一个主要的分类组织原则;但是,有些使用者愿按自己的习惯运用术语仍将某些障碍视为神经症,因此本分类尽量照顾到使这些障碍易于确认。
症状的混合很常见(最常见的形式是抑郁和焦虑并存),尤其是在基层保健机构诊治的不太严重的这类障碍。尽管应尽力确定究竟什么是占优势的综合征,但要对某些混合性的抑郁和焦虑勉强作出决定,会显得人为痕迹太重,故而为这些混合性情况提供了一个类别。
F40 恐怖性焦虑障碍总论
在这组障碍中,诱发焦虑的仅是或主要是一定的容易识别的目前并无危险的情境或物体(存在于个体之外),结果造成对这些情境或物体的特征性回避,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从主观上、生理上、及行为方面,恐怖性焦虑均可与其他类型的焦虑区别开来,其严重程度可从轻度的不安直到恐惧。患者的担忧可能集中于个别症状,如心悸或感觉要晕倒;常伴有继发的恐惧,如害怕会死、失控、或发疯。知道他人在同样情境不感到有危险或威胁并不能减轻焦虑。单纯设想进入恐怖性处境通常便能产生预期性焦虑。
所采用的标准中提到了恐怖性物体或情境是存在于个体之外的,这意味着现在将有关害怕生病(疾病恐怖)及害怕变形(变形恐怖)的许多情况归类于F45.2(疑病障碍)。不过,如果对疾病的害怕主要且反复由可能接触到感染源或污染源引起,或单纯是害怕医疗操作(注射、手术等)或医疗机构(牙医诊所、医院等),则归类于从 F40.一开始的类别是适宜的(多为F40.2,特定的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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