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s把网络成瘾区分为两类:"特殊病理性网络使用"和"一般病理性网络使用"。特殊病理性网络使用是指对互联网特定功能的依赖,包括对在线色情信息服务、网上拍卖、网上股票交易和在线赌博等功能的过度使用。成瘾者依赖的仅是这些特定的内容,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网络,成瘾现象仍然有可能发生。一般病理性网络使用则是指对互联网多种功能过度的使用。成瘾者没有特定目的地在网上浪费大量时间,而沉迷于聊天室或其他网络上社交方面的功能。
第110节:第五章 健康性心理问题(69)
3.2.2网络成瘾的国外参考标准
3.2.2.1 Goldberg的参考标准
Goldberg于1991年最早提出了网络成瘾的概念,并对这一问题做了最初的描述与研究,做出了如下界定标准。
必须在一年内,表现出下列七种情况中的三种以上症状即可确诊为网络成瘾。
①耐受性。指符合下面任意一条:
需要明显增加上网时间才能获得满足;
上网时间不变,但满足感明显下降。
②停止上网后,表现出以下任意一种症状:
显著的脱瘾综合征:
a. 精神运动性烦躁;
b. 焦虑;
c. 强迫性思考网上发生的事情;
d. 幻想或梦想有关互联网的事情;
e. 随意或不随意地做出手指敲击键盘的动作。
急于使用网络或相似的网上服务来减轻或避免脱网症状。
③上网的次数比计划的多,时间比计划的长。
④一直希望能努力减少或控制网络的使用,却没有成功。
⑤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与使用网络有关的事情上,如购买网络书籍、尝试新的浏览器、整理下载的资料。
⑥因为使用互联网而放弃或减少重要的社交、工作或娱乐活动。
⑦尽管知道上网可能已经导致了持续或复发性的身体、社交、工作或心理问题,但仍不管这些情况而继续使用互联网。
3.2.2.2 Young的参考标准
Young是最早研究网络成瘾的心理学家之一,她认为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上列出的所有诊断标准中,病态赌博的诊断标准最接近网络成瘾的病理特征。因而Young对病态赌博的诊断标准加以修订,形成了网络成瘾的测量工具。
如果对下列问题中的五项以上回答是肯定的,即被确定为网络成瘾。
①你是否迷恋互联网或其他网上服务,并在下线后仍然念念不忘?
②你是否感到有必要花更多时间去网上寻求满足感?
③你能控制自己是否上网吗?
④如果减少了上网时间或停止上网,你是否感到不安和愤怒?
⑤你上网是否为了逃避问题或是为了减轻无助感、犯罪感、焦虑、抑郁?
⑥你是否欺骗家人或朋友,以隐瞒你上网的频度和时间?
⑦你是否为了上网而不惜冒失去某个重要关系、工作、受教育机会或谋职机会的风险?
⑧即使支付太多的上网费用你仍然坚持上网?
⑨当下线时,你是否感到更加抑郁、情绪低落或易怒?
⑩你的上网时间是否总是比预计的要长?
3.2.3网络成瘾在中国
网络在中国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我国上网用户的数字一直呈高速增长。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2005年7月报告,全国三十五岁以下上网用户总数已达8373.9万人。
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CYAND)2005年调查显示,目前全国青少年网瘾用户约占网民总数的13.2%,人数约达1105.4万人。网瘾用户中未成年人占的比例较高,十三至十七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高达17.1%,十八至二十三岁的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比例为13.7%;同时,初中学生网瘾现象严重,群体中的网瘾比例高达23.2%。
把我国的情况和国外情况进行比较,我们吃惊地发现,在网络成瘾问题上,我们具有独特的表现。
①与国外主体人群不完全一致
调查显示,国外网络使用问题主体人群集中在二十至三十岁之间,而我国网络使用问题主体人群年龄小于这一年龄,尤其是出现网络成瘾等严重问题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十五至二十岁之间,与国外的一般情况存在显著差异。
②使用内容集中性强
从最早报道网络成瘾的美国到陆续出现网络使用问题的西欧、日本等国,过度使用网络的内容包括信息下载、网络通信、网上聊天、网络购物、网络赌博、网上色情信息等多个领域。而我国网络使用问题主要集中在网络游戏上,其所占比例虽然根据不同报道有所差异,但均超过了其他各种问题的总和。
③极端倾向明显
我国近几年与青少年使用网络成瘾有关的恶性案例不断出现,包括长时间上网诱发猝死、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人甚至杀人。这些日益增多的恶性案件有些直接由网络引起,有些已经超出网络应用范畴。也正是这些恶性案例引发了社会各层面的广泛关注,吸引、激发了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员研究这一问题。而在最早提出"网络成瘾"概念的美国,一些最近的研究结果显示,网络成瘾问题并没有如预测的那样在青少年中迅速蔓延。
因此,我们说,在中国出现的网络使用问题,尤其是青少年网络使用问题已经并非简单的心理疾病问题,它已经成为一个影响广泛的社会问题。在我国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青少年网络使用问题,网络成瘾成为影响我国人们健康,尤其是青少年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之一。
第111节:第五章 健康性心理问题(70)
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以及我国的特点,我国的心理学家从青少年心理发展角度提出了我国的网络成瘾概念:
网络成瘾是青少年心身发育过程中心理失补偿的突出表现,是我国当前教育体制下青少年心身发育需求不能满足的病理性补偿行为,是青少年在信息时代的单一选择性心理行为偏差。
3.2.4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症状
3.2.4.1生理方面
网络成瘾对身体健康会造成严重影响。长时间沉迷于网络可引起植物神经紊乱、体内激素水平失衡,使免疫功能降低,引发心血管疾病、胃肠神经官能病。同时,由于玩游戏时全神贯注,身体始终处于一种姿态,眼睛长时间注视显示屏,会导致视力下降、肩背肌肉劳损、生物钟紊乱、睡眠节奏紊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体重减轻、进食过多而活动过少导致肥胖、体能下降、免疫功能下降,停止上网则出现失眠、头痛、注意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些问题均可严重妨碍他们身体的健康成长。
3.2.4.2认知方面
网络成瘾者一旦停止上网便会产生上网的强烈渴望,难以控制对上网的需要或冲动,这种冲动使其不能从事别的活动,工作、学习时注意力不集中、不持久,导致心理错位和行动失调,对周围现实环境的感受力、记忆力减退。由于长期的视觉形象思维,导致逻辑思维活动迟钝,沉迷于虚拟世界而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兴趣减少,与现实疏远,为人冷漠,参与意识减弱,缺乏时间感。
3.2.4.3情绪方面
网络给网络成瘾者提供了一个广阔的交流情感的空间,他们可以和网友们尽情地沟通,享受着无拘无束的愉悦。同时,网络也给他们造就了一个宣泄情绪、放纵冲动的场所。网络成瘾使得有的人心理闭锁、情感迷失。网络成瘾者因不能面对现实,常常处于上网与不敢面对现实的心理冲突之中,情绪低落、悲观、消极,情感自我迷失。常出现的情绪问题有:忧郁症、躁郁症、焦虑等。
3.2.4.4自我认识方面
网络成瘾者普遍不能约束自己,自我控制能力较差。过度地沉溺于网络中虚拟的角色,容易迷失真实的自我,将网络上的规则带到现实生活中,造成角色的混乱。网络虚拟空间的表现与现实生活中的表现具有的强烈反差,导致了沉溺者的双重人格,夸大自己的次要性格,向本我妥协,在互联网上一味追求快乐原则,但另一方又受到环境的制约,因此产生焦虑。另外,出于好奇心而上网容易导致异装癖、同性恋倾向等不健康人格。
3.2.5为什么会网络成瘾
"为什么会网络成瘾?"这一问题是研究网络成瘾的关键点。为回答好这个问题,我国"虹"计划项目专家组做了大量的前期研究与临床实践,提出了解释网络成瘾的病理心理机制--"失补偿"假说。"失补偿"假说对于网络成瘾的基本解释为:上网行为是青少年心理发育过程中受阻时的补偿表现。如形成"建设性补偿",则完成补偿、恢复常态发展,即正常上网行为;如形成"病理性补偿",则引起失补偿、导致发展偏差或中断,即网络成瘾行为。
3.2.5.1网络成瘾的形成过程
3.2.5.1.1上网的原因
青少年上网通常存在两种背景情况--常态需要和补偿需要。
①常态需要。青少年个体发展需要众多的心理要素,如亲子交流、在校学习、同伴朋友、竞争与竞赛、体育运动、文艺活动等等,而网络资源自身就包含了其中的多种要素,如竞争、同伴关系、成就感等等。青少年可以通过网络获得发展所需的心理要素,在这一背景下,上网属于常态需要,不仅不能粗暴阻止,反而需要教学和引导。
②补偿需要。当青少年的常态发展受到外因与内因的影响时,则会出现心理要素获得不足的情况,从而导致发展受阻。这时,青少年上网的动机是补偿不足的心理要素,驱动力主要来自内部。在这一背景下上网则属于补偿需要,需要密切地关注这一行为的演化。
影响青少年常态发展的主要原因分为外因和内因。
常见的外因包括:家长要求过严、期望过高、学校教学单调枯燥、过于看重成绩、同伴过少等。
常见的内因包括:屈从家长管教、过分在意成绩、不够乐观、缺乏兴趣爱好等。
选择网络进行补偿的主要原因:
①开始接触网络的限制少
大部分家长认为电脑会帮助青少年学习,而且学校大都开设了与计算机有关的课程,不少学校和教育机构还开设有网校进行网上教学辅导。因此,青少年开始接触网络时的限制很少,甚至是敞开和受到鼓励的。
第112节:第五章 健康性心理问题(71)
②上网活动在最初阶段常得到支持
由于条件限制,一些家长希望孩子能够更多地进行室内活动,而在家使用电脑或者网络恰恰与这种行为期望相一致。因此,往往在最初使用电脑和网络时,很多孩子是得到家长认同和许可的。
③网络使用入门技术门槛低,即刻满足性强
现实生活中的很多活动如跳舞、弹琴等对于青少年来讲都有不同的技术门槛,而游戏和娱乐往往是门槛较低的一类,网络游戏则是其中更低的一种。绝大部分青少年都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学会如何开始一种网络游戏或其他网络活动,而且几乎能即刻获得一定满足,这对于青少年来讲是非常有吸引力的。
④网络的娱乐性满足了青少年发展的需要
娱乐和游戏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必需要素,大量的能力与知识都是通过娱乐和游戏习得的,有其个体交往、社会适应的重要心理能力。而且目前我国青少年的娱乐内容非常狭窄,渠道和可获得性非常有限,因此网络游戏正好大行其道。而研究表明,网瘾者更倾向于玩网络游戏,而非网瘾者则更倾向于借助网络获取信息。
3.2.5.1.2上网的影响
通过"失补偿"假说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一问题。
首先,青少年个体发育的心身需求是多方面的,同时也需要从多渠道获得。长时间上网或单一使用网络资源都会造成发展所需的心理要素获得不足,就如同长期偏食会造成营养不良。
其次,网络能够提供多种心理发展要素,但毕竟不能提供所有要素,正像任何一种食物都无法提供所有营养一样,而且网络所提供的某些心理要素并不能迁移回现实生活,因此长期迷恋网络并不能带来现实能力的增强。
3.2.5.1.3正常上网
当青少年处于常态上网时,往往还存在其他的良好渠道,提供发展所需的心理要素,因此不会简单地沉迷于网络活动。
而当青少年处于补偿上网时,做到自主控制上网活动则需要启动"建设性补偿"机制。一方面选择性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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