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离家出走
这是向成人权威反抗的一种表现。由于与父母或教师的对立,一赌气即离家、离校出走,声言自己要独立生活,不再依赖父母,也不要家长、教师再限制自己的“自由”。
例如,目前离家出走较多的是十四至十六、七岁的少女,因父母或教师反对她与男孩交往,她就索性不回家,甚至与男友未婚同居。男孩离家出走的也不少,多是因为与父母闹翻,鄙视父母,便弃学离家去自谋生路。
(5)偷盗行为
这是一种企图无偿地占有他人利益的心理冲动造成的扰乱他人的行为。青少年的偷盗行为,常与超前消费有关,为了满足个人生活经济条件的不足而采取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在物质生活上贪婪的追求和盲目的攀比心理,也是造成偷盗行为的起因。在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中,偷盗总是占第一位。
但也有的青少年偷盗是无目的的,而只是为了满足其心理上的一种难以抑制的冲动,或者纯粹是为了给别人造成困难而获得快感。如盗窃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有的只是把窃得的东西扔掉、损毁或随便送人,这就是一种病态心理的偷窃癖或称为偷窃狂了。这大多是由于幼时家庭教育的失误,或者缺乏父母的爱而引起的一种补偿反应。
(6)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青少年由于心理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极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由于缺乏法制观念,调节情绪的能力也很差,由于一时冲动而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在青少年犯中占多数。除偷窃行为外,还有欺骗与诈骗行为,抢劫、强奸、轮奸等,打架斗殴导致的故意伤害和杀人等重大违法犯罪中青少年犯占60%~70%。
(7)拉帮结伙
这是一种过度地向团体认同的不正常心理表现。本来,人是社会性动物,集群倾向是很自然的,人人都需要学会人际交往和与他人合群与合作,并在一个社会团体中工作和生活。但是,如果在心理发展过程中,有些青少年的拉帮结伙需要与动机过分地强烈;或伴随对成人世界的冷漠与敌意,而出于讲义气,就会促使过失行为的发生。一是拉帮结伙使一些青少年产生反常的领袖欲或指挥狂;二是过分地依赖伙伴团体,以获得别人的注意与安全感。这些不良少年结成的团伙,由于盲目的从众心理,由于团体内部消极心理倾向的互动作用,使他们结帮结伙而“安身”、“抗命”,变得胆大妄为,身不由己,一哄而起,危害他人与社会,不能自拔,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总之,青少年的过失行为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不良社会风气薰染的恶果,是人类社会一些不良人际关系或伤风败俗的腐朽社会现象的反映。而酿成这些过失行为的直接相关因素,往往都是由于幼年时期缺乏家庭温暖,缺乏正常的母爱。父爱,或者受其他不良家庭环境影响所造成。如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过分保护,或者相反,采取过度的限制、约束、歧视或惩罚等,使他们在人格发展中出现各种各样与社会不相协调的反常行为与过失行为。而这些行为一旦发生又很容易变成习惯性行为,或成为人格结构中的一部分,因而往往难以矫正与改变。有些青少年的过失行为与不良行为,甚至可能持续终生;因此,对于青少年的反社会行为应该及早发现,及时矫正治疗,以免遗害终生。
对于已有过失行为的青少年,不仅要教育改造,也应重视对他们的心理治疗,以便促使他们扭曲的人格得到矫正。
例;一位16岁的中学生,曾因打架斗殴被公安局拘留过,并在初二时留级一年,学校勒令其退学。经他主动找心理医生咨询,测出他求知欲强烈,不愿辍学。经心理医生帮助,他认识到自己性格中的弱点,决心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并主动与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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